学校强迫签就业协议影响应届生身份吗(高校强制签就业协议)
据教育部官网昨日消息,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各地高校要抓紧建立健全有意愿就业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统计机制,并以准确统计为依据。基础是重点了解有意愿就业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情况。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不得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颁发与毕业生签订合同挂钩。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上半年,教育部针对今年大学生就业问题出台了两份文件,其中一份文件专门针对毕业生就业统计服务。据4月下发的文件显示,从2016年开始,各高校开始建立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文件规定,“愿意就业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包括五类情况:求职、签订合同、拟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拟创业、拟参军。按照教育部“精准就业服务”要求,高校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要第一手了解每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向,详细记录毕业生的就业地点、就业意愿、薪资等就业意向。院校、部门要准确掌握单位性质、工作地点、学历要求、招聘条件等招聘信息,建立毕业生求职意向信息库和用人单位岗位要求信息库。
除了重点摸清失业毕业生现状外,《通知》还提到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问题。学校领导要亲自关心,指定专人负责,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就业。对于离校的失业毕业生,要主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打通信息和服务,持续为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力争使他们在毕业六个月内找到工作。毕业。或参加工作准备活动。
《通知》指出,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不得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颁发与毕业生签订合同挂钩。不得以户籍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得将毕业生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各地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维权意识,坚决制止就业欺诈行为,帮助毕业生识别虚假、舞弊就业信息,谨防招聘陷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
《通知》还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招聘活动监管。校园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制院校、性别、户籍、民族等歧视性词语的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此外,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咨询,及时缓解毕业生求职焦虑等心理问题,帮助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积极主动就业创业。
此外,针对贫困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毕业生、农村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高校通过发布求职信息帮助其尽快就业。以及创业补贴和举办专场招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