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类统考2021(上海音乐学院2011年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候选人须知
(发布日期:2011 年1 月19 日)
1、考生须携带音乐统一考试准考证和考生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者,不予参加考试;缺一者,不予参加考试;
2、考生须根据专业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相关候考室;
3、同时参加器乐、声乐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按照统一考试时间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4、考生须按照考试大纲要求认真填写专业考试曲目单,并于1月22日携带曲目单前往考试;
5、专业基础课(乐理、视唱、练耳)考试须携带铅笔、橡皮、钢笔等必要的文具。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考试所需乐器除外,钢琴、双键电子琴(考试钢琴型号:YAMAHAEL-900M)、竖琴、打击乐器(考场提供定音鼓、小鼓、马林巴、爵士鼓) ),全部必须自己提供。准备好了;
7、声乐考场配备钢琴伴奏老师,要求考生提供伴奏成绩。考生也可以携带伴奏者,但不得携带录音伴奏参加考试;
8、考生不得携带手机、MP3、寻呼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和相机、摄像机等拍照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9、考场内不准窃窃私语、阅读考试材料,不准更改、抄袭他人试卷。违反者将按作弊论处;
10、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候考规则。违规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11、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市统一考试工作组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