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高考加分政策公布(2015浙江高考加分政策表)
2015年浙江**的加分政策、加分条件、加分项目有哪些?据21世纪教育编辑了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已颁发《浙江省关于贯彻国家**加分政策的意见》号。下面小编整理了2015年浙江**加分政策,供考生参考:1、取消以下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即日起取消以下**奖励积分项目:1、各类**奖励积分项目: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国际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参加过全国比赛,并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的人员。2、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加分:参加**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总决赛、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二等奖获得者。3、科技竞赛加分: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日小科学家”颁奖活动,获得一、二等奖全国中小学生计算机制作活动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和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4、思想政治道德突出事迹加分:因见义勇为、思想政治道德突出,受到省级以上省委、政府表彰的。5、高职院校单次考试职业技能大赛加分:参加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全省职业学校数控技能大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大赛及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电子商务大赛、省农业职业技能大赛、省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和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项技能大赛。2015年1月1日前高中教育期间在上述项目中获得奖励或职称,且符合浙江省招委等六部局关于**加分政策文件调整规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考生,高中毕业当年参加**仍可获得加分,分数为5分。其中,高职院校单考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加分分别为5分、4分、3分。观点。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和称号的候选人将不再有资格获得**额外积分。二、保留和规范以下加分项目:1、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被主要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烈士、退役军人子女,奖励积分为20分。2、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民族村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省考生、考生退役军人个体户,加分为:5分。3、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加分政策至2016年。加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招生的省属普通高校。该省。此项政策自2017年起取消。4、根据浙江省人大通过的第《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号规定,“自治县考生享受减分录取”,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并具有完成高中教育会有额外3分的分数。仅适用于在本省招生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外省流动儿童随行来浙江省的,按照浙江省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