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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1年体育特长生(甘肃省体育特长生项目)

高考心家网 2024-02-28 11:21:33 318

干照委发[2012]11号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及东风站点:

甘肃省2021年体育特长生(甘肃省体育特长生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点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2010]10号)、《甘肃省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通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民委、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体育局、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科协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点并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招委发〔2011〕2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一登记院校调整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入学考试加分办法》(教部函[2012]14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体育特长学生的检测和关怀加分

体育特长生是指高中阶段参加过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并获得团体或个人前6名的学生;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单项前6名;荣获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称号并参加省级体育比赛。经招生机构统一考试达到相应标准的高中生。

2014年,省招生办将负责体育生的统一考试。我省组织的测试项目仅限于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等9个项目。省级统一检测标准和重大国际体育赛事或全国体育赛事的具体名称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高中毕业不久的体育专业学生,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的理、工、文、史类专业,可享受加分政策。

2、省级学生体育检测和关爱一级学生加分

省学生体育一级是指通过考试并取得省教育厅颁发的《省学生体育一级》的高中生。

省级学生运动检测仍由省教育厅体质健康处负责实施。测试项目原则上限于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等九个项目。

获得省级学生体育一级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省内普通高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理工科、文史类专业,可享受加分政策。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3、调整时间

上述调整政策适用于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2014年高考考生执行。2010年(含)以前进入高中的学生仍适用我省护理政策调整前。

四、加强宣传工作

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让高中生和今后即将升入高中的学生、家长及时了解、正确认识我省高考关爱政策的调整变化,认真解读政策、引导舆论。

2012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