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高考招生的部门(高考招生制度问题)
教育部网站2日发布通知,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防范高校招生违规行为。 《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执行监督工作的通知》提出,地方和各级各类高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包括招生责任制落实情况、招生责任制实施管理等。地区、部门和学校。进行系统监督检查,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加强招生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通知要求,在继续加强招生考试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关键时段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招生考试体系建设。根据招生考试改革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系、院领导集体决策重大事项的内容范围和程序要求;对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确认、考核、评价、录取等各个环节都要提出明确、明确、操作性强的制度要求。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及时性,确保各项“阳光招生”落到实处。推动招生考试安全规范开展。通知强调,针对近年来发生的招生考试案件,要进一步创新监督工作思路,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要注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有投诉必有答复、有错必纠、责任必问、有案必查”。通知还提出,进一步加大对招生考试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伪造材料、资质造假、考场造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查处。对擅自超计划招生、违规承诺招生、混淆学历性质骗取招生、乱收取招生录取挂钩费用等行为的,对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相关领导必须追究责任,招生考试才能健康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