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高考移民(西安高考移民最新处理政策)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在2008年高考报名过程中通过审查,发现数十名考生通过买房、购买户籍等方式办理非正常户籍转移手续,并已在报名后登记。不到三年前从外省搬到西安。昨天(30日),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人指出,这些学生将被取消报名资格,必须返回家乡报名考试。报名资格、户籍、学籍双认陕西省2008年高考报名于2007年12月20日结束。西安市报考人数82434人,比上年减少5165人,单身人数报名人数为1,931人。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通过两种渠道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复核:复核人员持考生报考信息确认表到市公安局核实考生户籍,考试中心凭考生本人身份证核对考生学籍。考试办公室工作人员。本次审核重点是:因军调、工作调动等原因随父母落户陕西以外的考生;户籍在外地的考生;户籍年限不足的考生;单人户籍;户籍信息、学籍信息不符的考生;省外公安机关核发的身份证件的考生。据悉,省高考报名材料中明确规定:常住户口并具有高中学历、学籍在陕西居留3年以上;因军调、工作调动等原因自行或随父(母)在陕西定居的考生,户籍、学籍不受限制。西安市教育局副局长赵小林介绍,2006年1月1日后落户陕西的考生,实行户籍和学籍双重认定。曾在陕西定居的考生,须有陕西户籍满三年;高考前和考试期间对考生进行考前和考后评审,考后评审由各高校实施。 “高考移民”并没有取消校长的当场解职。经审查,发现数十名考生通过买房、买户籍等渠道办理非正常户籍转移手续。他们从外省搬到西安不满3年,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陕西户籍要求三年,但部分区县已经完成户籍登记。考试中心将按照高考报名政策,坚决取消其报名资格。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要求各区县招生、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和学校成立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人负责。 3月底后,如仍有不符合报名条件且未取消资格的,一经发现,将对直接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将被追究责任。对组织、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为伪造中学生身份档案等活动提供便利的,要按照党纪政纪给予处理。如果注册学校出现“高考移民”,校长将被当场罢免,直接责任人员将被开除公职。在审查工作中组织聚众闹事,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