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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高考加分改革工作)

高考心家网 2023-12-11 01:08:35 400

教[201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民族(宗教)委员会(部、局)、公安厅(局)、体育厅各局(体委)、科协(全国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引导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教育公平,现通知调整部分高校招生加分项目。进一步加强高考加分管理,具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真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高校人才选拔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对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影响。高考加分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多元评价信息。但近年来,一些高考加分项目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为了获得资格或身份加分而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育质量。公平公正,社会反响强烈。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协调教育和民族、公安、体育、科协等部门切实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确保高考加分项目本地区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正义的要求,更好发挥高考加分工程的积极引导作用。二、调整的主要内容1、中学生学科奥赛及部分科技竞赛型高考加分项目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竞赛的学生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毕业当年由学生所在省属院校招生委员会录取将决定是否在高考成绩上加分不超过20分申请普通高校,不再具备保送普通高校录取的资格;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不得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录取。达到保送高校录取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院校自主选拔录取评估的,同等条件下,学校应优先授予其参加评估资格。高中阶段,参赛学生获得中国科协、教育部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等资格, “明日小科学家”颁奖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等奖、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奖项的学生在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国际环境研究项目中获奖的学生奥数将决定是否在毕业当年以高考成绩加分不超过20分的方式申请高校录取,并不再获得高校录取推荐资格。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评估的,各高校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加评估的资格。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协选拔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国家队集训) 奥林匹克竞赛。毕业那年,他被留用了。高校录取资格由所报考院校考核后确定。

2、体育专业学生高考加分。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并获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的学生;全国体育比赛单项前6名;并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学生,参加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考试,达到相应标准的,由学生所在省属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毕业当年高考成绩加分不超过20分申请大学。仍保留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制度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考试项目仅限于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以及在中学流行度高、训练效果好的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个项目。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也可以根据当地中学生体育活动的发展情况,在上述体育项目中增加不超过两个体能项目,报教育部备案批准后公布。公众。申请体育特长高考加分的学生,须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考生体育特长说明和所在中学出具的推荐材料(相关信息提前在学校公告中公布)。初中),以及运动员成绩证明和相关参赛证明材料(顺序书、成绩簿、获奖证书,团体项目运动员还须提供上场时间证明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体育部门对申请高考加分的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考试必须全程录像,并现场公布学生考试成绩。考试合格并符合标准的,须在省招生考试机构和所在中学指定地点予以公告。只有对本公告无异议的学生才有资格在高考中获得加分。教育部将对部分体育项目制定省级统一测试标准。重大国际体育赛事或全国体育赛事的测试标准和具体名称将另行文件公布。上述两项调整政策适用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2010年(含)之前进入高中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3、系统清理地方积分项目,规范积分工作流程。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要考虑加分项目是否合理、照顾力度是否适当、约束是否加大、如何加强监督管理、如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在教育方面,我们将对本地区现行高考加分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和评估。要根据高考综合改革和地区招生模式改革等新情况,合理适度调整和减少加分项和加分。经过统筹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了对本省(区、市)地方加分项目进行系统清理和规范的意见,并报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2011年5月底前重新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高考阳光工程”,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要求,加大合格考生加分信息公开力度和社会监督力度。凡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必须由本人申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并经省、地方三级学校公布后,方可予以认可。 4、加强多部门协调,严厉打击资质或身份造假行为。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切实发挥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作用。为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申请高考加分考生资格或身份的联合审核。体育、科协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赛事的组织和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的组织。管理工作,加强相关工作程序和结果的公开。

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高考加分改革工作)

民族团体、公安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民族身份、户籍变更要求,认真监测情况,从制度、程序、操作等各方面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弄虚作假获取相关加分的,取消参加当年高考报名、考试或者录取的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考生违规事实将记入电子档案。教育、民族、公安、体育、科协等部门工作人员在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公布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被举报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构成犯罪的,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参与组织伪造考生资格、身份的其他人员或者非法中介人员,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必须查处到底,坚决依法惩处。五、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调整目标顺利实现。各省(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要求,尽快梳理细化方案,开展项目调整实施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让高中生和今后即将进入高中的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和正确认识高考加分调整的变化,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公开工作。意见指导。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高等学校和高中学校。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10 年11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