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生预录取(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
近日,为保证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本科生的教育质量,提高奖学金使用效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接收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相关精神,教育部发出通知,决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对中国政府奖学金实行限制。奖学金来华新生在进入专业前接受预科教育。通知要求,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学习汉语的留学生必须接受预科教育,但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免试:一是已完成以汉语为专业的中等教育的外国学生。学习语言;申请时应附有申请人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学教育阶段必修课程以中文授课。其次,HSK成绩符合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标准的学生。培训总体目标是使学生在汉语知识与能力、相关专业知识、跨文化交际能力等方面达到进入我国高等教育专业阶段的基本标准。学生完成预科教育后,应具备一定的汉语交际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习期限原则上为1至2学年。对于有一定汉语基础的预科新生,学习时间可适当调整。采取强化教育方式,以语言教学为主,专业知识教学为辅。预科教育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通知要求,预科教育课程必须包括语言、文化、专业知识和语言实践。预科教育第一学年不少于1120学时,第二学年不少于960学时。举办预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必须加强预科学生的管理。学生预科学习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审和颁发结业证书的重要依据。逐步实施国家统一的主干课程考核标准。课程考核内容由汉语水平考试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考试两部分组成。预科教育阶段结束,考核合格并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的学生将获得所在学校颁发的预科结业证书。凭该证书,可免试转入相关大学攻读本科。 (记者焦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