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时间(湖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荆楚网讯(楚天都市报)(记者罗欣、实习生柯静、通讯员程学奎)昨日召开的全省2008年学生来源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介绍,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将全面推行学生来源信用助学贷款。今年地方信用助学贷款具体贷款政策与去年相比,在三方面进行了调整。学生原籍地贷款可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大学生可在入学前“上门”申请。去年,我省开始试点实施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共向2万名学生发放了学生信用助学贷款1.1亿元。今年,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将达到7万人,发放贷款金额将达到4亿元(本版8月20日报道)。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与1999年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申请)相比,学生原籍地贷款的门槛大大降低:一是不需要担保,只有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及学生才需要组成共同借款人。二是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三是把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全部纳入贷款资助范围,做到贷款全部借用,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也纳入其中。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客户部副主任李学清介绍,与去年相比,今年学生籍助学贷款有三点变化:一是只能申请一年的贷款。一次,每年的贷款限额是6000元,而去年的第二个是放宽了贷款的用途。过去,学生只能借学费和住宿费。现在,如果这两笔费用加起来低于6000元,学生还可以贷款到最高限额,剩余的贷款可以用于生活费用。第三,今年的贷款合同增加了新的还款计划。即学生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必须告知自己何时开始还款、还款多少、如何还款。根据贷款合同,学生需要确定毕业当年的还款计划。县(区)助学中心将按照协议及时联系学生或家长,督促其按时还款。李学清解释说,取消“一次性申请多年贷款”的举措是根据学生每年的实际需求而定。例如,一名学生后来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未来几年不需要贷款。然而,他第一年签合同的时候,一下子就拿出了四年的贷款,浪费了本来可以再用一年的钱。学生贷款金额。 “还款计划”旨在向大学生宣传诚信理念,同时也帮助他们加强对大学和未来生活的规划。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提醒同学们,贷款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自付利息,国家财政不再给予资助。据介绍,各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将于今日收到贷款合同,预计本月28日开始办理贷款手续。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027-87312475、027-8732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