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公布(2015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是什么)
2015年内蒙古**加分政策已公布。以下是21世纪教育编辑根据《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整理的2015年内蒙古**加分政策,供考生参考。让我们来看看2015年内蒙古**加分政策。分项政策发生了哪些变化:报考期间,考生的政策关怀项目仍按照2014年的项目进行申报和领取。考生在**报考时已获得或拥有的政策关怀项目应为网上预登记时如实填写。候选人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主动放弃相应的政策关怀项目,不再享受相应的政策关怀积分:候选人未能提供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在**报名前获得或拥有的关怀事项,考生在预报名时未准确填写。在**登记前获得或拥有的关怀物品包括:**省青少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2003年、2004年因工死亡的非典感染者、贫困地区非典致残人员和特困人员子女。享受这些关怀项目的考生须在预登记时如实填写相应的关怀项目或资质,并在拍照确认信息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按照旗招生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审查决定不予受理,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其他政策关怀事项及其他未办事项的审核认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暂行)》执行。《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考生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审核表》和《2015年自治区**竞赛优胜者登记表》,以及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填写的《2015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资格认定表》等相关审核鉴定表,由旗招生办公室通过招生考试办公平台打印。根据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临时评审办法。一、加分、减分考生资格审查确定加分、减分考生须将证明材料和审核认定部门报送旗教育招生局。1、自治区级优秀学生须于4月30日前提交《自治区级优秀学生证书》,由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认定。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成绩优秀者,须于4月30日前提交证书、证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有关部门审核认定。3.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自治区赛区一等奖以上获得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学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者、“明日小科学家”获得者》颁奖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生计算机制作活动1、二等奖获得者报名时提交获奖证书,名单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2017年12月29日公布的名单进行审核认定。教育部网站。4、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须于4月30日前提交获奖证书,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审核认定。技术协会。5、自治区**级竞赛优胜者须提交《自治区级**竞赛优胜者登记表》一式三份及《**竞赛成绩证明》4月30日,《自治区中学生体育协会登记证书》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发证。六、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被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于4月30日前提交获奖证书并报送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部门审查认定。七、因见义勇为受到国家和自治区表彰奖励的,须于4月30日前提交自治区本级有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由自治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并识别它们。
八、烈士子女须于4月30日前提交父亲烈士证明,由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核认证。九、退役军人寻求个体经营,须于4月30日前向民政部门提交证明或证明,由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核发证。十、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须于4月30日前提交获奖证书,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审核认可。1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族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由旗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1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报名时应提交《内蒙古自治区侨务对象升学专用身份证明》和团级侨务办公室核发的侨务身份证,经审核后确定。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认可。13、**省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团级以上台办出具的证明,经台湾自治区联合会审核认证。14、2003年、2004年因感染“非典”因公死亡人员或持有“非典”伤残证明的人员子女报到时,须提交其父母所在单位和盟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或伤残证明,经自治区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发证。教育招生**于4月15日前汇总,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由自治区教育部门审核发证。旗教育招生**须于5月10日前通过招生考试办公平台录入本旗、县、区所有符合增分备案和减分备案条件的考生信息,并直接上传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所有需要提交的考生证明材料须于5月10日之前提交到盟教育招生**。市)教育招生**将团需要提交的考生证明材料于5月20日前集中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其送至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审核认证后的原始证明材料将通过盟教育招生**逐级返还给考生。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族考生的民族特征信息经旗教育招生局审核,要求旗教育招生局和考生所在学校、单位负责公告;报考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各科单独考试并参加“技能考核”并获得“优秀”成绩的考生,由各盟教育评定合格局于5月10日前直接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候选人信息会同旗教育局职业教育司报送5月旗教育招生**通过招生考试办平台录入信息,10日前直接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其特征信息由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认定的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享受高分备案和低分备案考生的其他特征信息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批准提供。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所有享受加分和减分的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