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科批次(辽宁高考本科批次)
沉阳晚报、沉阳网讯2014年全国中考招生即将开始。很多新生想知道如果自己考的专业不理想,到了大学还有转专业的机会吗? 7月1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通知称,存在9种情况。你不能改变专业。
由于各个院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喜好等来确定录取的专业,因此同一院校的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也不同,有的相差几十分。学生入学后转专业时,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通知要求,3月、4月、9月、10月集中办理学生转专业注册手续。转专业经确认并获得批准的,学校须按照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要求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未经批准的转专业信息不得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操作。
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和辽宁省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学生转专业的比例,明确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实施方案。学校根据社会人才需求的变化和学校资源的配置。方法并告知所有学生。学生转专业须提出申请,学校按规定进行考核,校长在校长办公会议上集体讨论,全校宣布无异议后,申请将以学校正式文件的形式提交省教育厅审核并备案。
转专业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校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的学生转专业备案文件、《学生转专业汇总名单》; 2、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提供相关医疗诊断或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含二甲); 3.学生因特殊才能或特长更适合学习其他专业的,学校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汇总报告评估意见。
有下列9种情况的,不予批准重大变更:
1. 未注册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不满一学期者
2、艺术类、体育类、综合类的跨类目
3、部省招生部门和学校在录取过程中明确规定学生不得转专业
4、低批次招生转高批次专业
5、按专业类别招生的大学生划分专业时,超出招生时公布的专业数量的,按专业划分。
6、学年制、学分制本科、专科毕业生,其学分达到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以上
七、被学校停学、留校察看以上、应当给予开除处分的
8.申请第二次重大转专业或申请返回原专业
9、国家统一高考未招收的特招生类型学生,包括专科转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
记者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