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学校重建方案(2021年学校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中新网7月2日电中国教育部印发的抗震救灾意见指出,要周密安排、周密部署,抓紧做好地震灾区教育恢复重建工作,校舍设计必须严格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据中国教育部网站消息,为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家召开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精神6月13日,教育部近日印发意见,要求教育系统以教育抗震救灾为中心,聚焦教育改革发展,全力做好教育抗震救灾工作。系统、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备战北京奥运会等相关工作。 《意见》要求各地学校加大力度,抓紧落实,确保灾区学校9月1日能够复课。一是做好受灾学校受损评估和修复加固工作地区。准确的灾情评估是确保灾区学校9月1日能够按时开学的基础,也是制定恢复重建计划的基本依据。经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住房城乡建设部、教育部、财政部、中国地震局正在部署对灾区中小学校舍进行评估。四部门制定的《学校地震受损校舍评价标准(试行)》即将印发。灾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舍受损情况进行评估鉴定。对经认定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危险建筑物,要尽快拆除,避免威胁师生安全。对于受损不严重的校舍,政府有关部门将根据评估调查,组织修缮加固,力争暑期修缮加固一批校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努力为校舍修缮加固提供配合和服务。工作。二是加快临时校舍建设。对于受损严重或近期无法修复的校舍,灾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在9月1日前完成以活动板房为主的临时校舍建设。活动板房主要满足教育教学住房需要的同时,还应当满足学生宿舍、食堂、卫生间和教师生活用房的基本需要。使用临时校舍前,必须对卫生防疫、消防设施、环境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安全的生活环境。三是同步配置基础教学和生活设施。在完成过渡校舍建设的同时,要同步配置黑板、课桌椅、课本、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远程教育器材、体育卫生设施,并提供基本生活设施,保障基本办学状况。四是抓紧落实灾区学校教师配备。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落实灾区学校教师配备,切实保障教育教学需要。要加快实施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的招聘和使用,优先满足灾区学校的需要。根据灾区需要,组织优秀教师支援灾区学校。实施援建灾区教师培训计划,为灾区教师提供心理援助和业务培训。五是妥善安排部分灾区学生异地上学。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相应配套省市就读的相关工作。重灾区需要异地安置的中小学生,要在当地政府统筹协调下妥善安置。对随父母进城、投靠亲友的中小学生,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帮助其就近入学。转学生原就读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管理。对于搬迁的少数民族学生,必须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六是认真做好灾区教师慰问和补偿工作。
要认真做好对灾区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受伤教师、遇难教师家属的慰问和支持,关心教师切身利益,妥善安排教师的生活和工作。意见要求,要周密安排、周密部署,确保灾区教育恢复重建。一要抓紧做好教育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灾区学校恢复重建的目标是:2009年9月1日前,大部分学校、幼儿园在永久性建筑内恢复正常教学,2010年9月1日前,所有学校、幼儿园在永久性建筑内恢复正常教学。重建规划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通过恢复重建,将灾区的每一所学校打造成家长和公众最坚强、最安全、最放心的工程。二是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学校建设。学校建设规模须符合原建设部、国家计委、教育部颁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三部委和原国家教委修订即将联合印发的《学校》、国家计委印发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规划面积名额(试行)》等。学校体育卫生设施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全国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学校建筑抗震设防必须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分级标准》。校舍设计严格执行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符合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即将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新建学校规划建设设计导则》的要求;同时,教育部将组织校舍选舍。设计优秀推荐方案,推进校舍标准化建设。三是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教育重建规划必须纳入灾区城乡建设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龄人口和未来发展趋势,遵循方便学生上学,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体系结构。确定学校布局。四是高度重视改建学校选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统筹下,邀请有条件的勘察单位进行地质条件评价,科学确定学校重建地点。学校应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地区和可能发生洪水、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等灾害的生态脆弱地区以及传染病自然疫源地。五是加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要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度,选择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分别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建设项目公示制度,公开项目建设规模、内容以及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六是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教育救灾专项资金物资监管,确保廉洁救灾确保所有救灾资金和物资安全有效用于灾区教育。意见还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开展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一要加大全国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学校建筑地震安全及有关事项调查的通知》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该地区学校建筑,特别是中小学建筑的安全。对国家级各类学校建筑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根据鉴定结果制定抗震加固方案。二是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汶川地震的经验教训表明,灾害发生时,防灾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对于减少师生伤亡至关重要。全国教育系统要在暑假前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并组织应急演练。在精心组织广大学生观看2008年中小学暑期安全教育专题片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各地实际,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各地要总结安全教育和演练经验,对学校交通安全、防震、防火、防溺水、预防踩踏事故、公共卫生预防等应急工作做出相应调整和改进。三是做好灾区学生资助工作。为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和灾区学生能够上大学,国家将在现有资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灾区学生专项资助政策。政策出台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资助资金到学生手中,确保地震灾区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学校的农村学生城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能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四是认真组织好对口支援灾区重建工作。支持省市教育系统要按照中央对口支援工作总体部署,在对口支援政府和受援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综合支持工作的通知》要求, “教育系统灾后重建对口援助”,积极向灾区提供援助。在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认真做好灾情评估、危房拆除、修缮加固、临时校舍建设、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配备、规划准备、建筑设计、专家咨询、工程建设和监理等方面的对口支持。学生转学和安置。为灾区中小学生举办多种形式的夏令营,帮助他们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为中等职业教育提供联合招生、在校生转学、就业援助等对口支持。通过支持双方共同努力,帮助灾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实现就业、就学。所有学生均可返校,愿意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均可入学。五是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6月30日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力推进众志成城抗震救灾伟大工作、团结一致、不畏艰难、坚忍不拔、以人为本、尊重科学。深入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模范人物特别是优秀师生的高尚品德和感人事迹,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英雄思想道德建设。加强青少年和师德建设,提高师生思想道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