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2020年优秀运动员免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总参军训服务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体育项目管理中心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的意见》(体人字[2002]29号) 411)及教育部相关文件。为确保2011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进一步规范免试程序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条件: (一)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二)完成正式招考手续,薪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内,薪资以运动员基本津贴和成绩津贴为准(不含职业运动员); (三)体育成绩优秀,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并荣获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员、田径项目运动员、武英运动员武术项目级别、其他项目国际级别运动员称号。 2、申请材料(1)《2011年度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 (三)获奖证书; (4))运动员级别证书; (5)身份证。除《批准表》外,其他申请材料均需准备复印件(复印纸规格A4)。三、办理程序(一)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由组织推荐或联系拟报考的高等学校,并取得高等学校的同意; (二)优秀运动员免试升学的,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就读。参加省招考办公室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优秀运动员免试申请入学,应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填写《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审批表》报省(自治区)(四)各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体育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核合格后,列入《优秀签字盖章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准考表》;(5)经各省(自治区)体育局人事教育处审核后直辖市)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管理中心对运动员身份和运动成绩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在《运动员批准表》上签字盖章。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的审批表”;(六)拟录取优秀运动员的高等学校,须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审批表》上签字意见并盖章;(七)体育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申请由招生机构负责,其他专业的申请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政府),申请材料(《审批表》)统一》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余材料一份)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逾期不予办理; (八)经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初审后,由各省将申请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和有关体育管理中心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九)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相关材料后,报教育部批准; (十)申请材料经教育部批准后,有关学校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四、相关要求(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和有关体育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优秀运动员的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运动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监督,积极开展推荐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的工作。
(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及相关高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优秀运动员按时报名。联系人:罗建斌电话:010-87182326 传真010-67134017 附件:2011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审批表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