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2021(贵州省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点并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部批复贵州省高考加分项目调整现将教育部公告如下:
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八个项目之一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通过省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考试,高考加分10分;获得其他体育项目冠军的、具有国家二级(含)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
以下项目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学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省内高校加分政策);省优秀学生;全国体育竞赛集体项目。
高中时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协选拔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国家队集训。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毕业当年,他被保留为大学录取推荐人。您申请的学院和大学将测试您的资格并做出录取决定。其他项目不再有资格推荐学生。
2009年、2010年秋季入学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原高考加分资格的高中生,申请高考政策时执行原高考加分政策; 2012年1月1日后取得原高考加分资格的加分项目,执行调整后的高考加分政策。
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生执行调整后的高考加分政策。
其他未调整的积分项目按原积分政策执行。
贵州省高考奖励积分保留项目
序号预留项目积分1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优胜者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20 分2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的小小”科学家奖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生计算机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20分;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学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得20分; 4.国际重大体育赛事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获奖者。全国体育竞赛单项前六名20分5、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含)以上或者被军区(含)单位授予荣誉称号20分以上的退役军人6 贵阳市(三县一市除外),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得10分。其他县(市、区、特区)少数民族考生得20分。 7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体育特长考生高考加分: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 10 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9 台湾省考生10 分10 烈士子女10 分11 个体户退役军人10 分12 华侨家属考生10 分13连续居住在我省农村五年以上、在农村户籍的一胎户女生、两女绝育户女生10分14 汉族、甘肃省子女年内提交两本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