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考试中心 高考(教育部考试中心高考试题解析)
近年来,尽管国家教育考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但高考作弊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破坏高考的公平公正。近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监考、阅卷细则,再次给高考加了一个“保险阀”。高考制度。如何管理考试人员?高中教师不得担任监考人员。直系亲属应避免接触试题。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人表示,每年高考,都有大量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管理工作,但成为考试工作人员是有条件的。 《规定》明确要求,考试人员必须实行岗位或者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专职考试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的,应避免接触试题、答案、评分参考及答题纸(含答题纸);兼职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国家统一考试的,不得参加当年国家统一考试。考试工作。普通高考监考人员不得担任高中三年级教师、班主任;成人高考监考人员不得担任补习班、补习班的教师、班主任。警示案例:2008年高考期间,福建省霞浦县招生办公室主任吴晓荣利用职务便利,要求考试组成员和流动监考人员将部分英语、数学试题答案传给考生。他的儿子,甚至在考试后与相关人员勾结。他非法打开答卷袋,修改儿子的数学答卷。最终,儿子高考数学和英语都取得了高分。今年4月3日,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一审判处吴晓蓉有期徒刑7个月。监考人员、巡检人员等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不同程度处理。对候选人的行为有何限制?严禁携带涂改液。考场内严禁携带通讯工具。为防止利用手机、收音机等技术手段、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无线接收发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音回放设备、涂改液等作弊,严禁携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除2B铅笔、蓝(黑)字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外,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允许带入考场。严禁在考场内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对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审核电子档案。警示案例:2008年高考期间,浙江省永康市发生了一起无线电作弊事件。作弊的学生将一个黄豆大小的微型接收器插入耳道,用无线电接收答案。按照规定,所有被发现作弊的高考考生,其高考成绩将被扣零分,记录也将被纳入国家和省级“诚信平台”,陪伴考生一生。遇到异常情况如何处理?如果发现超过1/5的相同试卷相同,则必须激活子题,并且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对于同一考场多张相同试卷的现象,《规定》明确规定,评价时发现一个考场、一个科目1/5以上相同试卷相同或者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及时进行检查。报省级考试机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时,《规定》还规定了根据以下情况使用分题,包括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因丢失而导致试题保密的情况,试卷、考生答题纸被盗窃或者其他原因的。泄露机密和损坏考生答卷。
此外,如因试卷打印错误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全国统一考试开始时间延迟的,考区负责人必须立即报请省级考试机构批准延长考试结束时间,但延长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警示案例2003年高考期间,陕西省榆林市13名考生的25份试卷存在相似情况。调查发现,不少监考人员对考生肆意抄袭的行为视而不见,导致出现多张完全相同的试卷。调查最终确认,共有13名教职员工与该诈骗案有关,均受到相应党政纪律处分。考试信息如何保密?在公布之前,也是国家秘密,未经授权不得向公众泄露。在全国统一考试中,不仅试题必须绝对保密,考试信息在公布前也是保密的,不能轻易泄露。为此,《规定》要求考试机构建立健全多层次的考试信息管理和通讯网络,购置必要的设备,配备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实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考试信息管理。考试信息包括考生情况、考场、考点、考场设置、考试情况、考试成绩等。考试信息在发布前,将作为国家秘密进行管理。各级考试机构必须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确保考试信息的安全。考试信息由教育部或省级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考试信息。警示案例:2006年6月7日8时25分,山西定襄中学高考监考员徐建国收到语文试题。其在前往考场途中,以忘记带考试作业包为由,私自将试题带出禁区,并拆开试题包装,导致高考语文试题泄露。考试。经侦查发现,这是一起监考人员受贿、内外勾结、有组织、预谋泄密、诈骗的刑事案件。由此,涉案人员4人被判刑,1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