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类考生的区别是什么(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类考生的区别在哪)
省属普通高校报考科目分为文科、理科、体育、艺术四类。体育类考生是指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高水平运动员是普通高等学校为活跃校园生活、提高体育竞赛水平、满足高校体育比赛组队需要而招收的具有体育特长的文科或理科考生。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考生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文科或理科科目不同。考入高等院校后,学习文科或理科专业。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体育训练。体育考生报考体育专业,进入高校后学习体育、警察体育、社会体育等体育专业。 (2)申请条件不同。申请高水平运动员,对候选人的年龄、获得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级别以及体育比赛的级别和获奖排名都有要求。体育类申请条件如下: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具有一定体育特长的即可申请。 (三)专业考试的内容、时间、形式不同。从考试内容上看,高水平运动员注重测试特殊运动能力;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兼顾考生的基本身体素质(包括100米跑、8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双手抱头前投健身球)和专项运动素质考试。高水平运动员考试时间和形式如下:经省内高校确定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联合考试,其他项目单独或单独考试。由学院和大学联合举办。田径和游泳的合并考试时间为2010年4月2日至3日;其他项目的考试须在4月8日前完成。体育考生须参加省体育统考,考试时间从4月26日开始。 (四)录取政策不同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为:体育特训合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省本科第二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本科第二批成绩的65%,且学业水平考试必修科目七科不超过三科D级科目,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意愿报考,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达到优秀考试标准(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的考生,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单独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对相关院校报送的文化单项考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公告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体育考生录取政策如下:文化、专业均达到省最低招生控制分数线,且七门学科成绩不超过三门D级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择优录取。学校按照招生章程规定的招生规则选拔最优秀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