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要求(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院。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加盖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章的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文凭。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绍兴市站前大道2685号;邮政编码:。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计划第六条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中“高考单一报名”自主招生计划450名。详情见下表:2015年独立招生专业计划表编号
招生专业
计划
学术体系
学费
评论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三年
7500元
2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20
三年
6600元
3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20
三年
6600元
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三年
7500元
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0
三年
6600元
6
50
三年
6600元
7
计算机信息管理
50
三年
6600元
8
建筑工程技术
30
三年
7500元
镜湖校区
9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0
三年
6600元
10
资产评估与管理
30
三年
6000元
11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50
三年
6000元
12
现代纺织技术
50
三年
6000元
总计
450
第四章报名与确认第七条符合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已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取得**报名号,为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1、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法律,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2、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3、取得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成绩不少于十个C级以上。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每位考生仅限于一所独立招生的高职院校。第八条报名申请应当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8时30分至2015年3月16日16:00。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完整地输入个人申请信息并确认。请通过学校网上报名时填写清楚。注:专业申请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得更改。第十条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月20日、3月21日。确认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场确认时,须按以下顺序提交装订成册的材料:1.《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考生毕业。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3、《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4、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其中:身份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实。请您来学校确认时携带。第十一条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10元。第十二条报名资格网站公布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网站,不再另行通知。第十八条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相关能力,满分300分。考试形式为面试。综合素质测试的方法、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综合质量检测时间:2015年4月4日8:00-17:00;地点: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没有这些证书中的任何一个,他们都不允许参加考试。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未达标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第六章招生原则和办法第十九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招生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综合评价和综合评价的原则,以及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十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1、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身体缺陷,符合体质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2.学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请参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试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要求:男女生比例、文理科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专业培养要求: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第二十三条录取总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50分+文化课测试成绩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0分,总分为750分。分数通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来计算。第二十四条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专业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专业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录取不足,则考虑第二专业考生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名额满为止。无法满足所选择的三个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如不选择“有调整选项”的,不予录取;如果他们选择“接受调整选项”,他们将在其他未填满的专业中进行调整,直到名额满为止。第二十五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单科笔试成绩和学术水平单科考试成绩排名。单科笔试成绩排名:数学、语文、英语。所有成绩相同的学生将同时录取。第二十六条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当向规划部门和省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招生不足的,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不足部分转入浙江省相应批次普通**统一招生计划。第二十七条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同步公布,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后,学校将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已被独立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无需参加当年的普通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当年的普通考试。第七章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理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招生监督制约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教育考试管理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九条个人考生应当诚实参加报名考试。考生以虚报、隐匿或者伪造、涂改相关材料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录取或取得学籍人员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第三十条考生毕业高中应当认真核实盖章核准的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其他违规行为将按照政府一般规定进行处理。第八章其他第三十一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浙江省普通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第三十二条学校以往自主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三十三条**:联系地址: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考试咨询:电话/专业咨询:见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的二级学院联系电话为:招生咨询:电话//网站技术支持: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学校网站:第九章附则本章程由独立机构解释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附件: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