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高校选拔人才的标准)
在即将到来的2009年高考中,天津市将正式实施新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方案》的主要特点是以统一考试为主,结合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评价,多元化选拔录取,凸显高校人才选拔的主体性。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一试决定一生”的弊端。 2006年以来,天津市在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实验的背景下开始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先后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综合质量评价体系。”此次实施的新方案实现了这两个系统与高考系统的联动。 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不设定成绩,而是以实事评论、资格认证、成果表达等形式记录和评价考生的表现、事迹、性格、特长等,为考生提供相关信息大学招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不“挂钩”,由高校自主确定,作为招生参考内容。即招生学校以高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自主规定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原则;具备招收推荐生资格并试点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高校,可以自主选拔符合本校培养要求的学生,探索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测试相结合。同时,允许天津12所高职院校自主确定注册标准,独立组织专业考试,将专业考试成绩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作为录取依据。